执业医师考试—抗菌药物管理办法(一) 2018-06-05 09:59  累计播放 :3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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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西门少年,今天我分享的内容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第一部份概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的。该办法所称的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该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临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分为三个等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以及特殊使用。非限制使用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是指1、具有明显或者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今天的学习就到此结束了,下期我们将对这部法规内容进行讲解。希望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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