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权利与义务 2018-08-09 15:38  累计播放 :1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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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爱爱医论坛执业资格区超版:小葱伴伴。感谢你们一直的关注。今天我接着分享医疗法规中《执业医师法》重点内容——医师的权利和义务。我们的权利有七项,这里的我们是指取得医师执业证的人,义务有五项。看上去给我们的权利多于义务条数。其实权利里有一些是任何工作都应有的,是国家给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有五项:1、获得基本的工作条件权(总不能没有水洗手吧,没有手套检查,没有无菌环境手术吧);2、执业中人格,人身安全受到保护权(天天被人骂,每天都死人,谁敢做医生?)。3、获得工资,津贴、福利待遇权(劳动法规定,按劳取报);4、开展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学术团体权(学术研究不自由,那可能有社会的进步?),5、提出意见建议权及参与民主管理权(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欢迎提建议,最终还是领导定建议用不用。)。权利中另外两项:一个是医生这个执业必须给的诊治、调理、处理、出据相应证权(院长让你开违规处方你可以大胆说不)。另一个是即是权利也是义务的培训与继续教育权(理所当然的报销继教费用)。义务项的五条除了前面权利有的受继续教育后必然后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外,另四项都是很基本的义务。1、是遵守法规和规范,2、是爱岗敬业,3、是执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4是社会责任宣传卫生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因为是单选题,权利和义务一般会混在一起,让你选出那个不是你的权利或义务,大家可以简记:权利有7项:有好的工作条件下,保证自己人格安全,获得工资报酬,自由的参加学术研究、可以参与医院管理、不受约束的出据自己的处方、理所当然的参加继续教育并回院报销学习费用。义务有5项:遵守法规、爱岗敬业、保护隐私、更新知识、参与健康宣传。今天的学习就到此结束了,下期我们将对《执业医师法》其他内容进行讲解。希望继续关注。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独立判断权)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执业环境基本权)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学术基本权)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即是权利也是义务,不继教那能跟上医学新知的发展?权利就意味着可以报销学习的费用嘛)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公民基本权)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劳动基本权)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国家民主集中制基本权)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遵守法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爱岗敬业)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保护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更新知识)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参与健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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