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围产期概念和产前检查的时间,预产期推算 2019-01-08 09:59  累计播放 :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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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妇产科临床部分内容,今天开始学习产前检查和孕期保健。

围产期: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一段时期。围产期定义有四种:1)围产期Ⅰ:从妊娠达到及超过28周至产后1周;2)围产期Ⅱ:从妊娠达到及超过20周至产后4周;3)围产期Ⅲ:从妊娠达到及超过28周至产后4周;4)围产期Ⅳ:从胚胎形成至产后1周;国内多采用第一种。
一、产前检查的时间:针对发展中国家无合并症的孕妇,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产前检查至少8次,分别为妊娠<12周,20周、26周、30周、34周、36周、38周和40周。根据我国《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目前推荐的产前检查孕周分别是:妊娠6~13+6周,14~19+6周,20~24周,25~28周,29~32周,33~36周,37~41周(每周 1次)。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首次产检的时间是在妊娠后6-8周,于妊娠20-36周为每4周检查1次,妊娠37周以后每周检查1次,即于妊娠20、24、28、32、36、37、38、39、40周进行产检,共计9-11次。9版教材新改动】
【产检筛查:一般在18-24周进行超声筛查,神经管畸形在14-22周筛查血AFP;
唐氏筛查:于妊娠中期(16-20周)三联筛查,早期筛查(9-12周)更有优势;9版教材未提及】
二、产前检查内容:
包括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
一)病史:包括年龄、职业、本次妊娠经过及推算、核对预产期等;
推算及核对预产期:按末次月经第1日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数加7;需要注意按照大小月、平闰年计算。并根据妊娠早期超声检查报告来核对预产期。妊娠早期超声检测胎儿头臀长(CRL)是估计孕周最准确的指标;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我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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