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妊娠-过期妊娠 2019-03-01 09:10  累计播放 :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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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妇产科临床部分内容,继续学习病理妊娠中的过期妊娠。

过期妊娠
一、概念: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者,称过期妊娠;
二、病因:1、雌孕激素比例失调;孕激素占优势,抑制前列腺素和缩宫素;
2、子宫收缩刺激反射减弱,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3、胎儿畸形; 4、遗传因素;
三、病理:妊娠42周后羊水迅速减少至300ml以下;羊水粪染率明显增高,胎盘老化,巨大胎儿、胎儿过熟综合征(小老人)、胎儿生长受限(小样儿);
对母儿的影响:围产儿死亡率增加,产程延长、难产率增加;
四、诊断:
1、核实孕周;
2、判断胎儿安危:
1)胎动计数:胎动明显减少说明胎儿宫内缺氧;
2)无应激试验:有反应提示胎儿无缺氧,无反应,需要进一步做缩宫素激惹试验,若反复多次出现晚期减速,为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明显缺氧;
五、处理: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成熟度等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
1、促宫颈成熟:Bishop评分≥7分,可直接引产;Bishop评分<7分,引产前先促进宫颈成熟。
2、引产术:宫颈成熟即可引产;
3、产程处理:密切监测;
4、剖宫产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我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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