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2019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妇产科临床部分的内容,今天继续学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子痫前期和子痫终止妊娠的时机。
1.镇静:当硫酸镁无效或有禁忌时,可使用镇静药物来预防并控制子痫;可使用地西泮、冬眠药物、苯巴比妥钠等;
2.利尿:不常规使用,仅出现全身性水肿、急性心衰、肺水肿时使用;可酌情选用呋塞米等快速利尿剂;
3.保胎肺成熟:孕周<35周的子痫前期患者,预计在1周内可能分娩者均应给予糖皮质激素促进肺成熟。
4.分娩时机和方式: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母儿状况无改善或病情持续进展时,终止妊娠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1)终止妊娠时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患者可期待治疗至37周终止;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24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孕24-28周根据情况决定;孕28-34周,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若病情不稳定,促进肺成熟后终止;病情稳定,继续期待;妊娠≥34周,应考虑终止;
2)终止妊娠的方式: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
3)分娩期注意事项:将血压控制在≤160/110mmHg,产时不可使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
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发生抽搐;
控制抽搐(硫酸镁)、降低颅压、控制血压,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HELLP综合征:是子痫前期的严重并发症,以溶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减少为特点,常危及母儿生命;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我们下节课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