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妇产科临床部分内容,继续学习妊娠合并症相关的内容, 今天主要学习妊娠合并糖尿病。
一、分类:孕前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又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糖代谢正常,妊娠期才出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儿危害较大,其糖代谢异常多于产后恢复正常,但将来患2型糖尿病机会增加;
二、妊娠期糖代谢特点:妊娠早期,空腹血糖约降低10%;妊娠中晚期,拮抗胰岛素物质增多,胰岛素需要量增多;
一)糖尿病合并妊娠(PGDM)的诊断: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但有高危因素及以下四项中任何一项者:
1)空腹血糖≥7.0mmol/L;
2)OGTT实验后2小时血糖≥11.1mmol/L;孕早期不常规推荐(9版教材新改动);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
4)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3、不建议孕早期常规OGTT检查;
二)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
1、推荐在妊娠24-28周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75gOGTT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
2、孕妇有GDM高危因素或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选检查FPG,FPG≥5.1mmol/L,可直接诊断为GDM,不必行75g OGTT;
三)控制标准:GDM妊娠期血糖应控制在餐前及餐后2小时血糖分别为≤5.3mmol/L 和6.7mmol/L,夜间血糖不低于3.3mmol/L; 妊娠期HbA1c宜<5.5%。
PGDM妊娠期血糖控制:妊娠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低血糖发生。 妊娠期餐前、夜间血糖及FPG宜控制在3.3-5.6mmol/L,餐后峰值血糖5.6-7.1mmol/L, HbA1c<6.0%。
这节课内容就到这里,我们下节课再见。